治理水污染須公眾監督
【故事】
日前,廣東省環保廳公布第二季度全省54條重點河流水質狀況,東莞的城市河流交接斷面達標率達到33.3%,排在21個被檢測城市中的第18位,達標率同比下降46.7%,是達標率降幅最大的城市。在重點整治河流水質狀況方面,東莞運河樟村、石鼓、鎮口3個斷面水質均達標,符合2014年度目標V類。而石馬河口斷面第二季度水質為劣V類,仍屬重度污染。
【說說】
石馬河長約88公里,是東莞境內一條重要的河流。然而,由于受工業化進程的影響,上世紀90年代開始,沿河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肆意排放,石馬河成了遠近聞名的“黑河”。盡管政府部門加大了整治力度,但石馬河的水質仍然為劣Ⅴ類。
受到嚴重污染的石馬河,雖然經過數年整治,但收效甚微。有河流污染時間長,污染非常嚴重,一時無法改變現狀的客觀原因,也有河流整治陷入“九龍治水”的主觀原因。因此,雖然出臺很多政策,但權責不清,獎懲不明,令河流整治一度陷入了“三不管”境地。
去年年初,東莞一網友發微博稱,愿意花10萬元邀請環保局長下河游泳事件,令人記憶猶新。最后,環保局局長也坦言“水質達不到游泳的標準”,雖然局長婉言拒絕了“邀約”,但他對河流污染的現實問題并沒有回避,可見河流治理勢在必行。
今年3月份,東莞召開的市政府常務會議上,審議通過了五個與環境保護有關的文件,其中兩份涉及整治石馬河。其中除了明確截污管網建設等26項重點任務外,東莞還將實施“河長制”,力爭到明年年底,石馬河水質基本達到IV類。
所謂“河長制”是指,鎮街、園區政府主要領導為轄區內河流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即“河長”。同時,建立完善河流水生態環境行政領導負責制的逐級考核制度,將“河長”制度延伸,形成市考核“河長”,鎮街、管委會考核“涌長”的全覆蓋考核體系。
如今,硬件上的“污管網建設”已經有了時間表,軟件上的“河長制”也有了系統的考核體系,現在最關鍵的就是要執行到位。當然在執行過程中,除了相關部門的監督之外,還應該引入公眾監督機制。唯此,才能讓文件真正落到實處,讓被污染的河流環境得到真正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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