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人高溫中暑 能不能算工傷?
手機號為137××××7856的營口孫先生問:一個月前,小孫經親戚介紹,到一建筑工地打工,成了一名建筑工人,前一段時間,由于連日在高溫下作業,小孫在工作時嚴重中暑,以致突發昏厥,后被工友們送往醫院搶救,住院四天,共花費了2000多元的醫療費。小孫于是向建筑工地經理提出了報銷醫療費的要求,沒想到經理一聽大怒:“你沒磕著沒碰著報什么銷?這么多工人就你嬌氣,中個暑還住院,看你細皮嫩肉的不是干活兒的料,我們的工人都像你這樣,公司還不賠死了?”小孫想知道,自己在工地中暑,算工傷嗎?能不能報銷?
答:《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患職業病的,應當認定為工傷。而在《職業病目錄》“物理因素所致職業病”中,“中暑”也被列為職業病的一種。這意味著,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環境內中暑,并被職業病防治部門確定為“職業病”的,可以被認定為工傷。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勞動者出現中暑癥狀時,用人單位應當立即采取救助措施,使其迅速脫離高溫環境,到通風陰涼處休息,供給防暑降溫飲料,并采取必要的對癥處理措施;病情嚴重者,用人單位應當及時送醫療衛生機構治療。勞動者因高溫作業或者在高溫天氣作業引起中暑,經診斷為職業病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因此,在小孫中暑住院費用報銷被拒的情況下,小孫可向職業病防治機構提請職業病診斷,如果被認定為職業病,便可帶上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勞動合同等材料,到勞動部門進行工傷認定,要求享受工傷社會保險待遇。如果用人單位為小孫繳納了工傷保險,則相關待遇從保險基金中列支;如果用人單位未為小孫繳納工傷保險,小孫可以向用人單位主張賠償權利。
來源:遼寧法制報
- 上一篇:首屆珠三角“水交流會”圓滿落幕 2014/9/5
- 下一篇:寧波市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政策解讀 201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