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3年全省職業病危害防治評估情況的通報
蘇安辦函〔2014〕16 號
各市安委會,昆山市、泰興市、沭陽縣安委會:
現將《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2013年職業病危害防治評估情況的通報》(安委辦函〔2014〕57號,見附件)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省各地評估試點工作,通報如下:
一、總體情況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評估小組抽取了我省南京、揚州兩市。評估小組從申報系統中隨機抽取兩市的70家企業進行了評估,其中查閱企業資料60家(南京市40家、揚州市20家),抽查企業原始檔案和現場管理情況10家(南京市、揚州市各5家)。評估結果顯示職業健康檢查率、警示標識設置率達到《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09-2015年)》目標,綜合評估結果為良好,名列全國前列。
全省其他地區的評估,省安監局從各地抽取有關人員組成評估小組,采取了循環評估的方式,對各地報送的60家企業(省管縣15家)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確定的用人單位負責人職業衛生培訓率等七項指標對資料進行了集中評估。資料評估結果表明,各地資料評估結果均在合格等次以上。在七項指標中,職業健康檢查率、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率、監督檢查率三項指標較高,基本達到了《江蘇省職業病防治規劃(2010-2015年)》的目標要求,用人單位負責人培訓率、勞動者崗前培訓率、合同告知率、警示標識設置率四項指標偏低。
各項指標列前三位的地區分別為:
1.用人單位負責人職業衛生培訓率:常州市88.3%、南通市84.4%、淮安市83%。
2.勞動者崗前培訓率:徐州市、蘇州市91.6%,連云港市86.2%。
3.職業健康檢查率:無錫市98.2%、徐州市、鹽城市96.6%。
4.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率:無錫市96.6%、常州市94.9%、鎮江市91.2%。
5.合同告知率:淮安市96.6%、南通市94.9%、泰州市86.6%。
6.警示標識設置率:蘇州市、連云港市98.8%,鎮江市94.8%。
7.監督檢查率:泰州市89.6%、宿遷市86.6%、鹽城市82.2%。
昆山市抽取評估企業的職業健康檢查率、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率較高,泰興市、沭陽縣警示標識設置率較高。
二、存在問題
此次評估工作中,各地高度重視、精心準備,密切配合、通力協作,按照要求提供評估資料,確保評估工作順利開展。但在評估工作中也發現一些問題:一是地區工作不平衡。有的地區不夠重視,不能按照企業選取原則提供評估企業資料,個別地區提供企業數量不符合要求;資料預審核不認真,提供資料內容不全,個別資料不實。二是企業職業病危害防治主體責任落實中存在許多薄弱環節。資料評估結果表明,用人單位負責人職業衛生培訓率較低,有25.6%的企業負責人未參加職業衛生培訓;崗前培訓內容針對性不強,涉及職業病危害防治內容少,15.3%的勞動者未參加崗前培訓;有的企業職業健康檢查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的周期不符合要求,有的企業在無資質的機構進行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危害合同告知不規范、不全面的現象較突出。三是基層監管力量薄弱,基礎工作不夠扎實。資料評估發現,有的地區對企業的申報審核不嚴,申報內容與企業檢測數據差距較大;對申報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不夠,職業衛生執法文書制作不規范、監督覆蓋率偏低等現象較為普遍。
三、工作要求
1.進一步重視職業病危害防治評估工作。開展評估工作是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法》和《江蘇省職業病防治規劃(2010-2015年)》,推動監管部門和用人單位采取針對性措施,改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身體健康的重要舉措。2015年,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將繼續實施評估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視,加大力度,認真總結此次評估工作存在的問題,特別要對照評估指標要求,查找差距,有針對性地做好相關工作,為做好2015年評估工作打好堅實基礎。
2.進一步推進申報、現狀普查等基礎性工作。申報是評估企業的數據來源,是職業衛生監管各項工作的基礎,也是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的重要依據。各地特別是申報數量少、申報企業比例低的地區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采取有力措施,細化責任,強化考核,加快推進企業申報進度,確保 “2015年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率達到80%以上”目標完成。要加強對企業申報內容的審核,督促申報企業依法落實培訓、檢測、健康檢查、合同告知等各項主體責任,確保申報數據真實可靠。要統籌推動職業病危害現狀普查、摸底調查、職業衛生統計等各項基礎性工作,確保按照序時進度上報各項數據材料,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3.進一步抓好各項重點監管工作落實。各地在職業病危害防專項治理、職業衛生基礎建設活動、職業衛生監督執法年活動等重點工作中,要把評估內容作為督促企業全面落實主體責任的重中之重,作為監督檢查的重點內容,通過重點工作的有力推進提高評估指標,促進各項重點監管工作落實到位。
附件:《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2013年職業病危害防治評估情況的通報》
來源:職業健康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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