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環保法》明年起實施 環保部專家在廈門解讀
■新《環保法》明年起實施 ■環保部專家在廈解讀
聆聽,思索,領悟。上周五的下午,廈門市政府會議室座無虛席,國家環保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別濤給我市相關部門負責人帶來了一場新《環境保護法》的專題法制講座。
這是一場集中的“充電”,也是聽眾們第一次如此近地“觸摸”新近出爐的《環境保護法》。在此次講座上,別濤用生動的語言、翔實的案例,深入淺出地闡述了新《環境保護法》出臺的背景、新舊《環境保護法》的主要區別,以及新法規將給社會經濟帶來的積極作用。
市委、市政府“美麗廈門戰略規劃”的落地,把新時期的環境保護工作推向了越來越重要的地位。人們近乎一致的觀點是,新《環境保護法》勢必為今后廈門各項具體措施的實施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變化】
強化生態保護內容
新法在生態保護和防治污染兩個方面都發揮著統領作用
計劃從明年1月1日起實施的新《環境保護法》一揭開面紗,就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此次修訂,根據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堅持從我國國情和發展階段出發,著重解決當前環境保護領域的共性問題和突出問題,更新了環境保護理念,完善了環境保護基本制度,強化了政府和企業的環保責任,明確了公民的環保義務,加強了農村污染防治工作,加大了對企業違法排污的處罰力度,規定了公眾對環境保護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回應了公眾對環境問題的關切,為公眾有序參與環境保護提供了法治渠道。
今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修訂后的《環境保護法》,成為我國環境法制建設的又一重要成就。據介紹,這部法律的修訂經過了兩屆常委會四次審議,最初以修正案的形式提出,最后以修訂的方式出臺,在我國的立法史上并不多見。
生態文明和可持續發展的理念,在新法中得到明確——別濤認為,只有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才能有效地維護經濟發展與資源環境及生態系統的平衡,使經濟建設在良性循環下,源源不斷地獲得資源環境的有效供給,實現可持續發展。
修訂后的法律條文從47條增加到70條,特別值得關注的是,新法把“生態保護”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環保專家介紹,修訂前的環境保護法側重于污染防治,主要制度都是圍繞工業污染治理設計的,涉及生態保護的內容并不多。而按照建設生態文明的新理念和新要求,此次修訂從理念、制度和措施等方面強化了生態保護的內容,使新法在生態保護和防治污染兩個方面都發揮著統領作用。
【意義】指導“美麗廈門”建設
學習貫徹新《環境保護法》成為我市重點工作
當日別濤的講座,旁征博引,融學術性、實用性、指導性于一體,讓在場聽眾受益匪淺。我市有關負責人表示,從大的方面來說,學習貫徹好新《環境保護法》,對于保護和改善環境,防治污染和其他環境公害,保障公眾健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不僅如此,新法針對環保領域存在的行政執法不到位、政府責任不落實、企業違法成本低等突出問題,規定了許多新的制度和管理措施,體現了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的要求,回應了社會各界對碧水藍天的期盼,表明了黨和國家對加強環境保護、建設生態文明的堅定意志和堅定決心。因此,從這點上而言,學習貫徹好新法,對于積極打造海西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全面貫徹《國務院關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若干意見》具有重要意義。
今天的廈門,因為“美麗”而愈發動人。在我市相關負責人看來,新法對“美麗廈門,共同締造”同樣具有重要意義。新《環境保護法》既規定了公民個人、企業單位、社會組織、各級政府、環保部門等各方主體的基本職責、權利和義務,也規定了相應的保障、制約和處罰措施,推進各方主體各盡其職、各負其責。
正因為如此,學習貫徹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已成為我市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的重點工作,據透露,接下來,我市將通過專題培訓、領導宣講、座談交流、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引導企業和社會公眾遵守和適應新法,讓環境保護成為企業和人民群眾的自覺行動。
【專家名片】
別濤
1988年畢業于武漢大學法學院,獲環境法學碩士學位,同年加入國家環境保護局政策法規司工作;1999年獲北京大學環境法學博士學位。1992-1993年在英國學習法律。現任環境保護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記者
王元暉)
來源:廈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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