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起一批新規正式實施 住院先簽拒“紅包”協議
“馳名商標”字樣將禁止在商品包裝和宣傳中出現;未注冊洋奶粉禁止進口迎來史上“最嚴厲”規定;家庭突遇變故陷入困境,可獲得政府救助……今天起,一批經濟、生活類新規定將正式實施,本報記者為您作了一番盤點。
禁用“中國馳名商標”字樣
新《商標法》規定,生產、經營者不得將“馳名商標”字樣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廣告宣傳、展覽及其他商業活動中。對于將“馳名商標”字樣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商標持有人應承擔違法責任,由其住所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改正,并處10萬元罰款。
現狀:品牌包裝仍有馳名字樣
走進商場、超市,市民很容易就發現,一些商品上都標有“中國馳名商標”,這幾個字也經常出現在商家的各種宣傳廣告中。昨天,記者走訪南京一些大超市發現,一些品牌的醋、白酒、衣服、棉被等商品包裝上,仍標有“中國馳名商標”字樣。儼然“中國馳名商標”的宣傳語,已經成為不少企業炒作自身品牌效應的一張王牌。今天起,隨著新《商標法》的實施,這種“中國馳名商標”濫用的情況將被改變。
解讀:“馳名商標”不代表質量超群
防止被侵權、“傍名牌”
消費者認為“馳名商標”代表著質量好、信譽高。但其實“馳名商標”是一個法律概念,與榮譽稱號有著本質上的區別,商品標貼“馳名商標”標識,也并不足以說明其質量勝過同類產品。此次,新法擴大商標保護范圍,可防止被侵權“傍名牌”。
需要注意的是,對于將“馳名商標”字樣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并在今天以前已經進入流通領域的,可以不予追究。
突然變故陷入困境家庭可獲救助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中明確:國家對因火災、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員突發重大疾病等原因,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難的家庭,給予臨時救助。
現狀:家庭突發變故頻繁見諸報端
遭遇車禍、重大疾病等突如其來的變故,原本衣食無憂的人,也難免在生活、醫療等方面陷入困境、面臨緊迫危機。比如本報2月24日刊發了《木屐巷39歲舊書店主突然病逝,留下三個生活艱辛的孩子》的報道,就屬于這樣一個突遭變故而遇困境的家庭。今天起,這類由于突然變故陷入困境的家庭,就能獲得政府救助了。
- 上一篇:【案例】惠普讓全面質量控制成為生活方式 2014/5/2
- 下一篇:最嚴排放新標將致垃圾發電更環保 2014/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