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發布七項環境標準 現行有效地方環境標準已達55項
中國環境報訊 北京市近日連續發布了《固定污染源監測點位設置技術規范》、《地鐵車輛段、停車場周邊建設敏感建筑物項目環境噪聲與振動控制規范》等7項地方環境標準。
至此,北京市現行有效的地方環境標準已達到55項,其中37項為排放標準。
據悉,《固定污染源監測點位設置技術規范》于今年6月1日實施,其他6項標準將于今年7月1日實施。
《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重點控制氮氧化物排放,其排放限值由現行的150mg/m3加嚴到80mg/m3,2017年4月1日后新建鍋爐排放限值加嚴到30mg/m3。預期到2020年,在燃氣鍋爐天然氣消費量大幅增加的情況下,執行新標準可削減氮氧化物排放約3萬噸,約占2013年固定源排放量的35%。
《煉油與石油化工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重點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預計執行新標準后,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可減少10%,無組織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可減少50%。
《印刷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和《木質家具制造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重點控制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首次在排放標準中提出了原輔材料的揮發性有機物含量限值,以及工藝措施和管理要求,體現了源頭控制、過程監管、末端治理的全過程控制理念。
《火葬場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重點控制二惡英排放,其排放限值從1.0納克/立方米加嚴到0.1納克/立方米。
據悉,此次發布的5項排放標準中規定的限值均已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兩項技術規范均為國內首發,填補了相關領域標準空白。
來源:中國環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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