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5月29日起取消、暫停實施和下放216項行政審批
新晚報5月5日訊 記者昨天從省政府獲悉,從5月29日起,我省將取消、暫停實施和下放216項行政審批項目。
根據近日下發的《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暫停實施和下放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省政府第23次常務會議決定,取消、暫停實施和下放216項行政審批項目。其中取消53項,暫停實施80項(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設定),下放83項。
決定中要求,對于取消、暫停實施的行政審批項目,要從職能轉變的角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避免出現監管真空。
對于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省級有關部門要統籌做好對接工作,并指導市縣有關部門做好項目和業務承接,其中需要委托實施的,有關部門要及時辦理委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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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的項目主要有:企業法律顧問注冊(省工信委)、停車場的規劃設計方案審核(省公安廳)、社會福利機構設立審批(省民政廳)、申請法律援助的審批(省法律援助機構)等。
暫停實施的項目主要有:職業培訓定點培訓機構審批(省人社廳)、人體器官移植診療科目登記(省衛計委)等。
下放的項目主要有:排污許可證核發(下放至設區的市級、縣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等。
來源:新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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