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開餐飲店 先領排污許可證
近日出臺的《中山市大氣污染防治實施方案(2014-2017年)》提出將對全市餐飲企業發放排污許可證,意味著以后開餐飲店先要領取排污許可證。據市環境監察分局統計,去年全市涉及餐飲油煙的信訪投訴共725宗,平均每天有2宗關于餐飲油煙的環境信訪投訴。
市環保局介紹,城區內有固定場所的餐飲業大部分都安裝了油煙凈化設施,但要在全市推開,仍須制定詳細計劃。“下一步,將對餐飲企業發放排污許可證。”目前中山的餐飲企業在經營之前不需要辦理排污許可證,但以后要開餐飲店就先要領取排污許可證。
根據《廣東省排污許可證實施細則》,要取得排污許可證,需要具備多個條件,如,新建項目單位排放污染物應達到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有總量控制要求的,還應符合環境功能區和所在區域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要求;按規定應安裝自動監測設備的,已完成污染設施在線監控建設,并與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等。
另悉,中山將效仿廣州,在主城區內選取2-3家規模化餐飲企業,開展在線監控安裝,建立長效的監控機制,可以實時監控油煙治理設施是否正常運轉等。隨后根據試點情況,決定是否全市推廣。據市環境監察分局統計,2013年全市涉及餐飲油煙的信訪投訴共有725宗,即平均每天就有2宗關于餐飲油煙的環境信訪投訴。
來源: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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