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廢物處理對貴州的啟示
新聞觀察
瑞士廢物處理的成功主要得益于其全面的廢物處理立法、完備的廢物處理體系、科學的廢物處理方法、強烈的公眾環保意識和發達的環保產業。
其經驗可以為貴州完善廢物處理立法、規范廢物回收體系、提升廢物處理水平提供參考與借鑒。
全面的廢物處理立法是保障
《聯邦環境保護法》作為瑞士廢物立法的基礎,對廢物處理原則、廢物管理和處理義務、廢物處理資金問題、污染場地修復等方面進行了總的規定。
此外,聯邦委員會專門針對廢物處理的具體領域進行了立法,主要包括《廢物運輸條例》、《提前收取玻璃飲料包裝處理費用標準條例》、《電器和電子產品退回、回收和處理條例》、《減少化學風險》、《空氣污染防控條例》、《水保護條例》等,為廢物的收集、處理提供了強有力的保障。
完備的廢物回收體系是前提
瑞士目前已經形成了一整套完備的廢物回收體系,幾乎所有的廢物都可以對號入座,得到合適的處理而將對環境造成傷害降到最小。
瑞士廢物回收體系具體可以分為23個子廢物回收系統,包括鋁包裝、電池、可降解廢物、CD和DVD、化學廢物、電器和電子廢物等。
以電器和電子廢物的回收體系為例,1998年瑞士頒布了《電器和電子產品退回、回收和處理條例》,該條例的立法宗旨包括:防止電子廢物進入城市生活垃圾;對電子廢物中含有危險物質的部件進行分類處理;在經濟、技術合理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回收利用其中的材料。
此外,該條例還規定電子廢物回收是消費者和零售商的義務,必須采用最優技術對電子廢物進行再利用和處置電子廢物,電子廢物處置者必須獲得州環保部門頒發的經營許可證,電子廢物的出口必須獲得聯邦環保部頒發的廢物越境轉移許可證。
瑞士是世界上最早建立正式電器回收系統的國家,目前已經形成了原材料——電器生產商或進口商——電器零售商——消費者——電器零售點或回收點——電器處理者的完整廢物回收系統。
電器生產商和進口商必須對每一個投入瑞士市場的電器設備支付預付處置費。這些費用被用來對現有的電器廢物進行收集、運輸和處理。
科學的廢物處理方法是基礎
瑞士所有的廢物都必須經過循環利用或者熱處理,而不能進行直接填埋,只有在技術上無法處理或者經濟上不可行的情況下,才能夠進行垃圾填埋。
目前瑞士廢物處理的方法有三種:
第一,循環利用。瑞士廢物的循環利用率一直都保持在一個較高的水平。盡管2001年至2011年間瑞士城市固體廢物增幅達到16%,但其廢物循環利用率始終維持在50%。
第二,焚化。不適合回收利用的家庭日常可燃性垃圾以及廢木材都在垃圾焚燒廠經過熱處理后進行發電或者用作建筑物加熱。那些具有高熱值和低污染物的廢物可以替代化石燃料用于水泥廠等。
第三,垃圾填埋。廢物燃燒之后的剩余物或者不適合回收利用或者熱處理的廢物將會在符合法律要求的前提下進行填埋。對于那些不能被循環利用的廢物必須進行填埋,但前提是不能對環境造成風險。根據廢物的性質,在填埋之前必須對廢物進行物理上或者化學上的處理。廢物須掩埋于被批準的填埋場。
強烈的公眾環保意識是關鍵
根據瑞士聯邦環保署的統計,2011年瑞士廢紙回收率為91%,廢玻璃的回收率為94%,聚酯飲料瓶的回收率為81%,錫罐回收率為84%,鋁罐回收率為91%。瑞士公眾之所以有這樣強烈的環保意識,主要得益于瑞士長期對環保教育的重視。
瑞士的環保教育觸及各地區、各角落、各層次。除了定期、充分地使公眾了解環保法律、有關環境的決定,瑞士政府從小學就開設環保課程,傳播環保理念,并大力支持與環保教育相關項目的開展。瑞士國家公園的目標之一就是對公眾進行環保教育,提高公眾環保意識,公園所開展的與環保教育相關的項目都可以得到環保署的支持。
瑞士廢物處理對貴州的啟示
完善廢物處理立法
目前,貴州省并沒有對廢物處理進行專門立法,只有若干與廢物處理相關的規定。這些規定大多針對貴陽市廢物的處理,并且只涉及與廢物有關的少數幾個方面。
筆者認為,有必要結合貴州省省情,針對廢物處理進行專門立法。
一方面,貴州省的廢物產生量呈現出逐年增多的趨勢。2012年貴州省統計年鑒顯示,與2006年相比,2011年貴州省工業固體廢物總量增長了31%,但是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僅為52.7%,低于全國平均水平。
另一方面,國家層面的法律法規以及其他省份的相關立法已為貴州省立法提供了指導、借鑒。目前我國國家層面關于廢物處理相關的法律法規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等,省級層面也有《河南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等。因此,貴州省應當盡快針對廢物污染的防治、廢物的開發利用以及廢物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等制定一部專門的省級層面的立法,為貴州省廢物處理提供法律保障。
規范廢物回收體系
貴州目前廢物的回收主要依靠的是零散的拾荒者,盡管他們對廢物回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也存在著一定的缺陷。比如拾荒者只回收飲料罐、玻璃瓶、報紙雜志等,對一些有害廢物或者有資源利用價值的如廢電池、廢塑料等則不予撿拾。另外,拾荒者經常將已經裝入塑料袋中的垃圾隨意傾倒,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
針對這種情況,筆者認為,一方面,要逐步將零散的拾荒者統一管理,使他們在廢棄物收集系統中進行合作性參與。政府可以資助他們相關設備,適當加強他們將廢物分類、清洗的能力;另一方面,可以在廢物處理過程中引入市場化行為,將其作為一個環保產業來運作,明確各個主體在廢物循環中的責任與義務,使廢物處理形成完整的產業鏈。
提升廢物處理水平
目前貴州廢物處理主要存在兩個問題:一是廢物的循環利用率較低。工業固體廢物的綜合利用率低于全國水平,生活垃圾的處理方式則主要以垃圾填埋為主;二是垃圾填埋場超負荷運行,二次污染風險加劇。
針對以上問題,筆者認為應該從三個方面進行整治:一是加強廢物源頭的分類工作。首先應該增加垃圾箱數量,除了傳統的可回收、不可回收垃圾箱,還應增加針對有害廢物的垃圾箱;其次要加強對公眾的環保教育,很多時候公眾不是不愿意進行廢物分類,而是不清楚如何分類;最后是鼓勵公眾進行廢物分類,例如可以對進行生活垃圾分類的家庭少收取垃圾清運費。
二是提高廢物循環利用率。貴州省應通過大力推行清潔生產、綠色消費、提高城市燃氣化率等措施從源頭抓起,最大限度地減少垃圾產生量,同時大力推行垃圾分類收集、提高垃圾的綜合利用率,經過嚴格分選后,不能回收利用、堆肥和焚燒的部分,再進行填埋處理,將掩埋垃圾量降到最低。
三是加強垃圾填埋場的建設與監管。對于垃圾填埋場的建設必須遵照嚴格的標準,并在其運營期間定期進行檢查,防止對環境造成傷害。對于已經受到污染的垃圾填埋場要盡快修復,避免持續性地影響地下水和地表水資源。
提高公眾專業環保意識
貴州省應該加強對公眾的環保教育特別是廢物處理教育,比如,加強在校學生的認知、通過多種渠道公開有關信息和決策等,鼓勵社區居民、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公眾積極參與到地方政府關于廢物處理的相關決策之中,為環境保護做出貢獻。使公眾養成重視環境保護和資源節約的個人習慣,達到廢物產生量減少的目標。(吳大華
鄧琳君)據《能源新觀察》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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