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職業病健康檢查務工者再上崗
本報訊(記者 匡春林 通訊員 王帆)每年的4月24日至5月1日是“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今年的主題是:防治職業病,職業要健康。專家提示,根據從今年4月起實施的新版《湖南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職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并為職工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提醒務工者依規進行職業病健康檢查后再上崗。
長沙市疾控中心專家介紹,監測數據顯示,雖然全市用人單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的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參檢率逐年提高,但未進行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仍有相當數量。
專家還提醒,去年新修訂的《職業病分類和目錄》,不僅由原來的115種職業病調整為132種(含4項開放性條款),還對16種職業病的名稱進行了調整。調整后仍然將職業病分為10類,其中3類的分類名稱作了調整:將原“塵肺”與“其他職業病”中的呼吸系統疾病合并為“職業性塵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統疾病”;將原“職業中毒”修改為“職業性化學中毒”;將“生物因素所致職業病”修改為“職業性傳染病”。
作者:匡春林 王帆
來源: 長沙晚報(長沙)
- 上一篇:北京重污染企業將外遷 津冀污染企業去向成疑 2014/4/21
- 下一篇:患職業病要維權 先申請工傷認定 2014/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