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衛 · 化工機械部職業危害防治措施
2014-6-23 10:05:38??????點擊:
三、骨折急救
骨骼受到外力打擊,骨質或骨小梁的連續性發生不完全斷裂時,稱為骨折。
受傷部位畸形、異常活動和骨擦感、骨擦音是骨折的三個專有特征。只要發現其中之一,即可認定為骨折。此外受傷處伴有劇烈的疼痛與局部壓痛,腫脹及功能障礙等。
骨折急救的關鍵是臨時固定制動。良好的制動,可以減輕傷員痛苦,防止傷情加重,保護傷口,防止感染,并便于搬動轉移。
常用的骨折固定材料有木制品、塑料和金屬的夾板。如果現場缺乏夾板時,可就地取材,應用木板、木棒、樹枝等物代替。亦可將骨折肢體固定于軀干或健肢上作臨時固定。
進行骨折固定,應遵循先止血、后包扎、再固定的原則。夾板不可直接接觸皮膚,骨折突出部位要加墊。骨折固定應固定骨折的上、下兩個關節,固定力求穩妥、牢固、松緊適宜。露在外面的骨端在現場不可將其退回傷口內,更不可故意搖動患肢。切記移動傷員時各部位受力要均勻,嚴禁抱式搬動。
四、恢復呼吸
1、通暢氣道
恢復呼吸的前提是確保氣道開放暢通。此時應迅速將患者口、鼻腔內的異物、痰涕、嘔吐物等清除,拉直舌頭,防止舌根后傾,壓住咽喉后壁阻塞氣道。
對于氣道異物阻塞者,若神志清醒,可讓其反復用力咳嗽,以排出異物。對神志不清者,還可用壓腹法或拍擊法清除。
此外,也可用徒手使氣道開放。常用的方法有仰頭抬頸法、仰頭抬頦法、托頜法。
2、人工呼吸
氣道通暢后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所謂人工呼吸就是采用人工操作促使觸電者被動地呼吸,使之吸入氧氣,排出二氧化碳。
在施行人工呼吸法之前應將傷員移至通風較好的地方,解開傷員衣領、內衣、腰帶等,以減少外界對胸、腹活動的束縛。
現場急救中最常用的口對口人工呼吸法。基原理是采用口對口人工吹氣操作,促使傷員肺部膨脹和收縮,以達到氣體交換的目的。具體操作要領如下:
(1)用靠近頭部的一只手的掌部置于傷員前額,另一只手的四個手指放在傷員額下,拇指放在其下唇的下方,輕輕用力向上提起,協助另一只手形成“仰頭”與“抬頦”,使口微微張開。
(2)用按前額的一只手的拇指和食指捏住傷員二側鼻孔,不使漏氣,輕輕向下向后使頭后仰。
(3)救護者作深吸氣后,緊貼被救者的嘴(防止漏氣)吹氣,同時觀察其胸部情況,以胸部略有起伏為宜。胸部起伏過大,表示吹氣太多,容易把肺泡吹破;胸部無起伏,表示吹氣用力過小。每次吹氣時間為1-1.5秒,應當均勻、平穩,吹氣太快常達不到使肺部擴張的要求。
(4)救護者吹氣完畢后,應立即離開傷員的嘴,并且放開捏緊的鼻孔,讓傷員自動向外呼氣。
如果傷員的嘴不易掰開,可捏緊嘴,向鼻孔里吹氣(即口對鼻人工呼吸)。
人工呼吸要堅持,不可輕易放棄,吹氣頻率以每分鐘12次為宜。
若傷員口、面部嚴重損傷,或口腔內有毒性物質,無法采用上述方法時,則可采用搖臂壓胸法做人工呼吸。
具體操作是:使傷員仰臥,肩部用柔軟物稍微墊高,頭部后仰。救護者跪或立于傷員頭側,拉直傷員雙臂過頭,使其胸廓被動擴張,吸入空氣。保持此位置2-8秒,然后再屈兩臂,肘部放回兩側肋部,并用力擠壓約2秒,使胸腔縮小,呼出空氣。重復上述動作,每分鐘16-18次。
五、恢復心跳
對于脈搏消失的傷員,則應立即施行胸外心臟按壓術,恢復心跳,重建血液循環。具體操作是:傷員應仰面躺平在平硬處。例如地面、地板或木板。下肢抬高30厘米左右以幫助靜脈血液回流。救護者靠近傷員,手的食指和中指并攏,中指置于劍突與胸骨接合處,食指緊挨著中指置于胸骨的下端。用另一只手的掌根緊挨著食指放在胸骨上,此為胸外按壓的正確部位。按壓部位確定后,在整個按壓過程中不得移動,然后救護者的身體略向前傾(約呈45度),使兩臂剛好垂直于正確按壓部位的上方。肘關節繃直不能屈,手指翹起,用掌根接觸按壓部位,用適當的力量將胸骨向脊柱的方向按壓。按壓時要平穩,有節律,每分鐘80-100次。按壓深度成人一般為4-5厘米。在傷員未恢復有效的自主心律前,不得中斷按壓。整個搶救過程要連續,更換搶救者時,動作要快,停歇時間不宜超過5秒。
通常情況下,胸外按壓與口對口(鼻)人工呼吸同時進行,其節奏為:單人復蘇時按壓15次后吹氣2次(15:2);雙人復蘇時按壓5次后吹氣1次(5:1)。每當第5次按壓后應暫停1秒,進行口對口呼吸,兩人應密切合作,避免在吹氣時向下按壓。
六、高溫汽水燒、燙傷急救
火焰燒傷或高溫汽、水燙傷均應保護傷口清潔,傷員的衣服鞋襪用剪刀剪開后除去,傷口用清潔布片覆蓋防止污染,四肢燒傷時,先用清潔冷水沖洗,然后用消毒紗布或清潔布覆蓋送醫院。若為小面積燒、燙傷,可及時涂抹燒、傷膏等藥物急救。
骨骼受到外力打擊,骨質或骨小梁的連續性發生不完全斷裂時,稱為骨折。
受傷部位畸形、異常活動和骨擦感、骨擦音是骨折的三個專有特征。只要發現其中之一,即可認定為骨折。此外受傷處伴有劇烈的疼痛與局部壓痛,腫脹及功能障礙等。
骨折急救的關鍵是臨時固定制動。良好的制動,可以減輕傷員痛苦,防止傷情加重,保護傷口,防止感染,并便于搬動轉移。
常用的骨折固定材料有木制品、塑料和金屬的夾板。如果現場缺乏夾板時,可就地取材,應用木板、木棒、樹枝等物代替。亦可將骨折肢體固定于軀干或健肢上作臨時固定。
進行骨折固定,應遵循先止血、后包扎、再固定的原則。夾板不可直接接觸皮膚,骨折突出部位要加墊。骨折固定應固定骨折的上、下兩個關節,固定力求穩妥、牢固、松緊適宜。露在外面的骨端在現場不可將其退回傷口內,更不可故意搖動患肢。切記移動傷員時各部位受力要均勻,嚴禁抱式搬動。
四、恢復呼吸
1、通暢氣道
恢復呼吸的前提是確保氣道開放暢通。此時應迅速將患者口、鼻腔內的異物、痰涕、嘔吐物等清除,拉直舌頭,防止舌根后傾,壓住咽喉后壁阻塞氣道。
對于氣道異物阻塞者,若神志清醒,可讓其反復用力咳嗽,以排出異物。對神志不清者,還可用壓腹法或拍擊法清除。
此外,也可用徒手使氣道開放。常用的方法有仰頭抬頸法、仰頭抬頦法、托頜法。
2、人工呼吸
氣道通暢后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所謂人工呼吸就是采用人工操作促使觸電者被動地呼吸,使之吸入氧氣,排出二氧化碳。
在施行人工呼吸法之前應將傷員移至通風較好的地方,解開傷員衣領、內衣、腰帶等,以減少外界對胸、腹活動的束縛。
現場急救中最常用的口對口人工呼吸法。基原理是采用口對口人工吹氣操作,促使傷員肺部膨脹和收縮,以達到氣體交換的目的。具體操作要領如下:
(1)用靠近頭部的一只手的掌部置于傷員前額,另一只手的四個手指放在傷員額下,拇指放在其下唇的下方,輕輕用力向上提起,協助另一只手形成“仰頭”與“抬頦”,使口微微張開。
(2)用按前額的一只手的拇指和食指捏住傷員二側鼻孔,不使漏氣,輕輕向下向后使頭后仰。
(3)救護者作深吸氣后,緊貼被救者的嘴(防止漏氣)吹氣,同時觀察其胸部情況,以胸部略有起伏為宜。胸部起伏過大,表示吹氣太多,容易把肺泡吹破;胸部無起伏,表示吹氣用力過小。每次吹氣時間為1-1.5秒,應當均勻、平穩,吹氣太快常達不到使肺部擴張的要求。
(4)救護者吹氣完畢后,應立即離開傷員的嘴,并且放開捏緊的鼻孔,讓傷員自動向外呼氣。
如果傷員的嘴不易掰開,可捏緊嘴,向鼻孔里吹氣(即口對鼻人工呼吸)。
人工呼吸要堅持,不可輕易放棄,吹氣頻率以每分鐘12次為宜。
若傷員口、面部嚴重損傷,或口腔內有毒性物質,無法采用上述方法時,則可采用搖臂壓胸法做人工呼吸。
具體操作是:使傷員仰臥,肩部用柔軟物稍微墊高,頭部后仰。救護者跪或立于傷員頭側,拉直傷員雙臂過頭,使其胸廓被動擴張,吸入空氣。保持此位置2-8秒,然后再屈兩臂,肘部放回兩側肋部,并用力擠壓約2秒,使胸腔縮小,呼出空氣。重復上述動作,每分鐘16-18次。
五、恢復心跳
對于脈搏消失的傷員,則應立即施行胸外心臟按壓術,恢復心跳,重建血液循環。具體操作是:傷員應仰面躺平在平硬處。例如地面、地板或木板。下肢抬高30厘米左右以幫助靜脈血液回流。救護者靠近傷員,手的食指和中指并攏,中指置于劍突與胸骨接合處,食指緊挨著中指置于胸骨的下端。用另一只手的掌根緊挨著食指放在胸骨上,此為胸外按壓的正確部位。按壓部位確定后,在整個按壓過程中不得移動,然后救護者的身體略向前傾(約呈45度),使兩臂剛好垂直于正確按壓部位的上方。肘關節繃直不能屈,手指翹起,用掌根接觸按壓部位,用適當的力量將胸骨向脊柱的方向按壓。按壓時要平穩,有節律,每分鐘80-100次。按壓深度成人一般為4-5厘米。在傷員未恢復有效的自主心律前,不得中斷按壓。整個搶救過程要連續,更換搶救者時,動作要快,停歇時間不宜超過5秒。
通常情況下,胸外按壓與口對口(鼻)人工呼吸同時進行,其節奏為:單人復蘇時按壓15次后吹氣2次(15:2);雙人復蘇時按壓5次后吹氣1次(5:1)。每當第5次按壓后應暫停1秒,進行口對口呼吸,兩人應密切合作,避免在吹氣時向下按壓。
六、高溫汽水燒、燙傷急救
火焰燒傷或高溫汽、水燙傷均應保護傷口清潔,傷員的衣服鞋襪用剪刀剪開后除去,傷口用清潔布片覆蓋防止污染,四肢燒傷時,先用清潔冷水沖洗,然后用消毒紗布或清潔布覆蓋送醫院。若為小面積燒、燙傷,可及時涂抹燒、傷膏等藥物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