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師考前必看:《消防案例分析》16個關鍵考點
一、防火間距不足時的處理
當防火間距不足時,需檢查建筑是否采取滿足現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要求的加強措施,如因場地等各種原因仍無法滿足要求時,廠房、倉庫可根據具體情況采取一些相應的措施:
1)改變建筑內的生產或使用性質,盡量減少建筑物的火災危險性;改變房屋部分結構的耐火性能,提高建筑物的耐火等級。
2)調整生產廠房的部分工藝流程和庫房的儲存物品的數量;調整部分構件的耐火性能和燃燒性能。
3)將建筑物的普通外墻改為防火墻。
4)拆除部分耐火等級低、占地面積小、適用性不強且與新建建筑相鄰的原有陳舊建筑物。
5)設置獨立的防火墻等。
民建采取的措施將 2)3)改為:對已建辦公樓進行結構改造,使其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的同時,將這兩棟的相鄰較高一面外墻改造為不開設門窗洞口的防火墻,或將相鄰較低一座建筑屋面高15m 及以下范圍內的外墻改造為不開設門窗洞口的防火墻后,其防火間距均可不限。
二、中間倉庫的設置要求
廠房內設置中間倉庫時,應符合下列規定:甲、乙類中間倉庫應靠外墻布置,其儲量不宜超過1晝夜的需要量;甲、乙、丙類中間倉庫應采用防火墻和耐火極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樓板與其他部位分隔;丁、戊類中間倉庫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墻和1.00h的樓板與其他部位分隔。
廠房內的丙類液體中間儲罐應設置在單獨房間內,其容量不應大于5m3。設置中間儲罐的房間,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墻和1.50h的樓板與其他部位分隔,房間門應采用甲級防火門。
三、中庭部分的防火設計的要求
建筑物內設置中庭時,防火分區的建筑面積應按上下層相連通的建筑面積疊加計算。當中庭相連通的建筑面積之和大于一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筑面積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中庭應與周圍相連邐空間進行防火分隔。采用防火隔墻時。其耐火極限不應低于 1.00h;采用防火玻璃時,防火玻璃與其固定部件整體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 1.00h,但采用 C 類防火玻璃時,應設置閉武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保護;采用防火卷簾時,其耐火極隈不應低于3.00h,并應符合規范的相關規定;與中庭相連通的門、窗,應采用火災時能自行關閉的甲級防火門、窗;
2)高層建筑內的中庭回廊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3)中庭應設置排煙設施;
4)中庭內不應布置可燃物。
四、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的設置場所
①高層公共建筑。一類高層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類高層公共建筑,采用防煙樓梯間;裙房和建筑高度不大于32m的二類高層公共建筑,采用封閉樓梯間。
②多層公共建筑。醫療建筑、旅館、老年人建筑;設置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的建筑;商店、圖書館、展覽建筑、會議中心及類似使用功能的建筑;6層及以上的其他建筑采用封閉樓梯間。
③住宅。建筑高度不大于21m的住宅建筑可采用敞開樓梯間;建筑高度大于21m、不大于33m的住宅建筑采用封閉樓梯間;上述住宅建筑當戶門采用乙級防火門時,樓梯間可不封閉;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采用防煙樓梯間。對于住宅單元的疏散樓梯,當分散設置確有困難且從任一戶門至最近疏散樓梯間入口的距離不大于10m時,可采用剪刀樓梯間。
五、封閉樓梯間的設置要求
①樓梯間靠外墻布置,并能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風。首層如將走道和門廳等包括在樓梯間內形成擴大的封閉樓梯間時,需采用乙級防火門等措施與其他走道和房間隔開。
②除樓梯間的門之外,樓梯間的內墻上不開設其他門窗洞口;樓梯間墻體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燒體。
③高層建筑、人員密集的公共建筑、人員密集的多層丙類廠房樓梯間的門為乙級防火門,并向疏散方向開啟;其他建筑封閉樓梯間的門可采用雙向彈簧門。
④樓梯間的頂棚、墻面和地面的裝修材料必須采用不燃燒材料。
六、防煙樓梯間的設置要求
①樓梯間的首層如將走道和門廳等包括在樓梯間前室內形成擴大的防煙前室時,需采用乙級防火門等措施與其他走道和房間隔開。
②防煙樓梯間需設前室,可與消防電梯間前室合用前室。前室的使用面積;公共建筑不小于6.0㎡,居住建筑不小于4.5㎡;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積;公共建筑、高層廠房以及高層倉庫不小于10.0㎡,居住面積不小于6.0㎡。
③除樓梯間的門之外,樓梯間的內墻上不開設其他門窗洞口;樓梯間墻體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燒體。
④疏散走道通向前室以及前室通向樓梯間的門為乙級防火門。
⑤防煙樓梯間、前室的頂棚、墻面和地面的裝修材料必須采用不燃燒材料。
七、剪刀樓梯間的設置要求
除滿足上述防煙樓梯間的相關要求外,還需檢查:
剪刀樓梯間的梯段之間是否設置耐火極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燒體墻分隔;共用前室的使用面積不得小于6.0m2;對于住宅建筑防煙樓梯間的前室或共用前室與消防電梯的前室合用時,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積不得小于12.0m2,且短邊不得小于2.4m。
八、下沉式廣場的設置要求
用于防火分隔的下沉式廣場等室外開敞空間,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分隔后的不同區域通向下沉式廣場等室外開敞空間的開口最近邊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13m。室外開敞空間除用于人員疏散外不得用于其他商業或可能導致火災蔓延的用途,其中用于疏散的凈面積不應小于169m2。
2 下沉式廣場等室外開敞空間內應設置不少于1部直通地面的疏散樓梯。當連接下沉廣場的防火分區需利用下沉廣場進行疏散時,疏散樓梯的總凈寬度不應小于任一防火分區通向室外開敞空間的設計疏散總凈寬度。
3 確需設置防風雨篷時,防風雨篷不應完全封閉,四周開口部位應均勻布置,開口的面積不應小于該空間地面面積的25%,開口高度不應小于1.0m;開口設置百葉時,百葉的有效排煙面積可按百葉通風口面積的60%計算。
九、防火隔間的設置要求
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防火隔間的建筑面積不應小于6.0m2;
2 防火隔間的門應采用甲級防火門;
3 不同防火分區通向防火隔間的門不應計入安全出口,門的最小間距不應小于4m;
4 防火隔間內部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應為A級;
5 不應用于除人員通行外的其他用途。
十、避難走道的設置要求
1 避難走道防火隔墻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3.00h,樓板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1.50h。
2 避難走道直通地面的出口不應少于2個,并應設置在不同方向;當避難走道僅與一個防火分區相通且該防火分區至少有1個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時,可設置1個直通地面的出口。任一防火分區通向避難走道的門至該避難走道最近直通地面的出口的距離不應大于60m。
3 避難走道的凈寬度不應小于任一防火分區通向該避難走道的設計疏散總凈寬度。
4 避難走道內部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應為A級。
5 防火分區至避難走道入口處應設置防煙前室,前室的使用面積不應小于6.0m2,開向前室的門應采用甲級防火門,前室開向避難走道的門應采用乙級防火門。
6 避難走道內應設置消火栓、消防應急照明、應急廣播和消防專線電話。
十一、消防電梯有哪些技術要求
1) 消防電梯應分別設置在不同防火分區內,且每個防火分區不應少于 1 臺。
2) 消防電梯應具有防火、防煙、防水功能。
3) 消防電梯應設置前室,宜靠外墻設置,面積符合規范要求。
4)電梯前室的門應用乙級的防火門或荷停滯功能的防火卷簾,電梯井及機房的維護結構應符合規范要求。
5)電梯轎廂內部應設置專用消防對講電話,在首層的消防電梯入口處應設置供消防隊員專用的操作按鈕,消防電梯井底應設置排水和擋水設旋,高層民用建筑電梯前室門口還宜設擋水設施,轎廂內裝修應采用不燃材料,動力與控制電纜應采用不燃燒材料。
6) 消防電梯的載重量不應小于 800kg,行駛速度應按從酋層到頂層不超過 60s 確定。
7)消防電梯井、機房與相鄰其他電梯井、機房之間,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 2.00h 的隔壁隔開,在隔壁上開門時,應設甲級防火門。
十二、濕式報警閥組漏水原因及解決方法
1)故障原因分析
①排水閥門未完全關閉。
②閥瓣密封墊老化或者損壞。
⑧系統側管道接口滲漏。
④報警管路測試控制閥滲漏。
⑤閥瓣組件與閥座之間因變形或者污垢、雜物阻擋出現不密封狀態。
2)故障處理
①關緊排水閥門。
②更換閥瓣密封墊。
⑧檢查系統側管道接口滲漏點,密封墊老化、損壞的,更換密封墊,密封墊錯位的,重新調整密
封墊位置;管道接口銹蝕、磨損嚴重的,更換管道接口相關部件。
④更換報警管路測試控制閥。
⑤先放水沖洗閥體、閥座,存在污垢、雜物的,經沖洗后,滲漏減少或者停止;否則關閉進水口側和系統側控制閥,卸下閥板,仔細清潔閥板上的雜質;拆卸報警閥閥體,檢查閥瓣組件、閥座,存在明顯變形、損傷、凹痕的,更換相關部件。
十三、滅火器的配置和選型
在同一滅火器配置場所,宜選用相同類型和操作方法的滅火器。當同一滅火器配置場所存在不同火災種類時,應選用通用型滅火器。
在同一滅火器配置場所,當選用兩種或兩種以上類型滅火器時,應采用滅火劑相容的滅火器。
A 類火災場所應選擇水型滅火器、磷酸銨鹽干粉滅火器、泡沫滅火器或鹵代烷滅火器。
B類火災場所應選擇泡沫滅火器、碳酸氫鈉干粉滅火器、磷酸銨鹽干粉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滅B類火災的水型滅火器或鹵代烷滅火器。
極性溶劑的B類火災場所應選擇滅B類火災的抗溶性滅火器。
C 類火災場所應選擇磷酸銨鹽干粉滅火器、碳酸氫鈉干粉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或鹵代烷滅火器。
D類火災場所應選擇撲滅金屬火災的專用滅火器。
E類火災場所應選擇磷酸銨鹽干粉滅火器、碳酸氫鈉干粉滅火器、鹵代烷滅火器或二氧化碳滅火器,但不得選用裝有金屬喇叭噴筒的二氧化碳滅火器。
十四、建筑物性能化消防設計的基本程序
1.確定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用途、建筑設計的適用標準。
2.確定需要采用性能化設計方法進行設計的問題。
3.確定建筑物的消防安全總體目標。
4.進行性能化消防試設計和評估驗證。
5.修改、完善設計并進一步評估驗證確定是否滿足所確定的消防安全目標。
6.編制設計說明與分析報告,提交審查與批準。
十五、重大火災隱患的判定
旅館、公共娛樂場所、商店、地下人員密集場所未按規定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或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應直接判定為重大火災隱患。人員密集場所,存在建筑物的安全出口數量不符合規定,或被封堵;高層建筑和地下建筑未按規定設置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或損壞率超過30%;民用建筑內疏散走道、疏散樓梯間、前室室內的裝修材料燃燒性能低于B1級;人員密集場所的疏散走道、樓梯間、疏散門或安全出口設置柵欄、卷簾門的,應判定為重大火災隱患。未按規定設置室內消火栓系統,或已設置但不能正常使用;消防用電設備未按規定采用專用的供電回路;違反規定,在公共場所使用可燃材料裝修的,可綜合判定為重大火災隱患。
十六、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
1.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實施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建立消防檔案,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3.實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記錄。
4.對職工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演練。
5.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6.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
7.對建筑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準確,存檔備查。
8.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9.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10.組織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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